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体检和考察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自年7月16日至7月30日进行了资格复审,部分考生不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予以取消。现将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和考察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日程安排
年8月10日6:30,医院东院区(温泉路与东外环交叉口东南角)门诊楼前集合。无故迟到或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办理体检手续必须本人参加,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与面试通知书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及黑色中性笔;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受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要进食饮水;
4、女生若怀孕,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5、每人交纳体检费贰佰元(元);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与聘用的处理;
7、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8、体检人员家长、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一律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9、考生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私自离队;
10、考生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请各位考生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