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下达年博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号)的文件精神,经批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定于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大中专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队院校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刑事处罚、行*处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考条件
1.新疆博州户籍或生源(含兵团第五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8月21日及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