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拿生命去发生性关系
摧毁一个健康的你有多简单,一次出轨足矣。
图片来源
摄图网
乌角先生
整理
1“心惊肉跳”、“道德沦丧”
前两天,朋友圈看流传着这样一个截图,看完只能用“心惊肉跳”、“道德沦丧”来形容这个截图里的内容:
是的,你们没看错,竟然有人在售卖HIV患者的血液。
到底是穷到什么地步了或者是心理是有多扭曲,竟然做这种道德沦丧的事?
这难道不是谋杀,不是犯罪吗???
卖这东西的人不就是给杀人者递刀还推波助澜吗??
公开售卖HIV病人血液和提供血液的患者,这类人简直就是社会的*瘤,拉出去直接枪毙都不过分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渣世间还真不少,自己活不了也见不得别人活得好,临死前都在想多拉几个垫背的,简直畜生不如。
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肯尼亚有名19岁的女孩,在参加派对时与一名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后来发现自己竟染上了艾滋。
女孩绝望地找到男人质问,可对方却死不承认。
女孩一度崩溃到想要自杀,但是后来却突然改变了主意:
她决定报复更多的男人,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于是,之后的3个多月里,她与名男生发生关系,年龄在20-40岁不等,有学生,也有已婚人士。
更可怕的是,他们却浑然不知,直到被曝光出来后,这时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在这90多天里,多名男性在不之情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二次传播......
千万别觉得这种事只是在国外存在,在国内这种人渣报复社会的事一点也不少。
近几年,艾滋病患报复社会的事情好像越来越多了。
这些恶意传播的人,比艾滋本身更可怕,他们就像游走在人间的恶魔,把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往死亡里拉。
前段时间,在一则被疯传的视频里,一名男子在与一女子发生性行为后告诉该女子自己是艾滋病患者。
得知真相的女子全然崩溃,蹲在墙角撕心裂肺地痛哭。
女生问男生:“你是不是真的有艾滋?”
男生竟轻描淡写的回答:“我骗你干嘛?我真的有艾滋。”
看着视频里的女孩无助地发疯,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女孩的恐惧和绝望。
然而该男子还边拍下现场的“战果”视频边云淡风轻地说出这样的话,仿佛只是告诉她即将被传染一个小小的感冒。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不久,台湾一名女艺人在微博爆料称:视频中携带艾滋病*的男人是一名影视制片人,艾滋中期,以潜规则女演员的方式恶意散播艾滋病*。
其他圈内知情人士也纷纷指认发声,提醒同行小心受骗。
该爆料者的另一条微博也引起了大家的重视。
爆料者称,该女孩当时去应聘演员,接受了潜规则,结果不仅被传染艾滋病*,还堕了两次胎,更让人感到遗憾的是,该女孩拒绝了爆料者的劝阻。
这些报复者内心充满仇恨,心理已经严重扭曲,甚至可以用变态、恶心来形容。
一个人渣HIV患者在社交平台炫耀自己今天的光辉“战绩”
发生性关系之后,一女生收到一个很大盒子。
打开一看是一套寿衣,还有张纸条,
上面写着:欢迎加入艾滋俱乐部
某个社交圈HIV人渣感染者与朋友之间的对话:
不得不说,人在心理极度扭曲下做的恶,总是能刷新大众的三观。
我能理解他们在感染艾滋之后的绝望无助,但是不应该把自己的快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用报复社会的方式去宣泄心中的愤懑与不甘,这些人渣,就应该原地爆炸!
而那些贪图一时快感愉悦,或者是别有所求的受害人,因为不爱惜自己身体,她们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性观念是开放了,但是性知识却没有跟上
年12月1日报道,我国艾滋病患者的人数高达71.8万,全国仍有20到40万感染者未被发现。
今年在昆明举办的“第5届艾滋病学术大会”专家披露的数据称,“年第2季度,中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例,其中性传播占93.1%;截至年6月30日,全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例,报告死亡例。”即使今年后两个季度的新增量仍按照保守的8万人计算,到今年年底这两个数据(99.37+8)相加,就是.37(82.07+25.3+16)万例,较去年同期增长24.15%,而中国GDP的增长速度还不到7%。如果得不到更为有效的控制,几年后,中国就有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艾滋病大国”。
数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数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并且就年第二季度的艾滋病病*感染人群统计,通过性传播的人数占93.1%,尤其是大学生群体。
看完上面这些报复社会的事例和这些冰冷的数字,让人毛孔悚然,倒吸一口凉气。
前不久,在上海的部分高校增设了一个“艾滋病检测包”的自动售卖机。
艾滋病检测包被隐藏在普通饮料的自动售卖机里,学生可以在不被发现的的情况下购买和检测。
没想到,上架的当天就引起了学生们的疯狂抢购,在一个大学仅6个小时就售尽。
而后来的回收结果更让人惊讶,三台自助售卖机一共回收了37份。
其中,阳性结果居然有2份,比例之高,让人意想不到。
谁也没有想到,原本是纯洁,积极,美好这些代名词的大学,如今却成了艾滋病的重灾区和高发区。
归根到底,性观念是开放了,但是性知识却没有跟上。
外出开房、夜不归宿,在这些情况大学生群体里越来越常见。
每到一些特殊的节日,大学旁边的酒店和小旅馆更是爆满。
但是,当这些年轻人尽情的享受肉体带来的欢愉之时,却忘了提防躺在自己身边的到底是人还是*。
为了一时的激情,到处肆意妄为,安全措施也做得不够充分,最后,只能自食恶果。
3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有哪些
血液传播:艾滋病病*主要通过血液、性以及母婴传播三种形式感染人体,唾液和消化道是难以传播的,但要提醒的是,人们在激吻或深吻的时候,往往不只是单纯的唾液交换,还可能有细微的血液交换。因为口腔内壁较薄弱,当双方用力吸吮或轻轻撕咬时,口腔内壁及舌下的一些毛细血管可能会破裂,这就增加了感染HIV的机会,尤其是一方存在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等情况时,更危险。艾滋病病*在血液和精液中的浓度是唾液中的十倍、泪水的一千倍。所以经由输血,特别是经常一旦失血就必需大量输血的血友病患,万一输入筛检疏漏或在空窗期的艾滋病病*污染血液,亦会因此而感染到艾滋,但这可能性极低。共同针头感染:另一个典型由血液直接感染的的途径,最常见的是在药物滥用者或吸*者于未经消*的情形下轮流共享针头,血液中的艾滋病病*因而经由静脉注射直接进入血管。
母婴传播:母子垂直感染:亦有人称之为“垂直感染”,也就是如果母亲是艾滋病病*的感染者,她极有可能(约30%的机会)经由母体及母乳直接将艾滋病病*传给新生的婴儿,途径包括:1)宫内感染;2)产道感染;3)母乳感染。
危险性行为:所谓危险性行为,意指与艾滋病病*感染者进行没有预防保护(使用保险套)直接有体液交换的性行为,是目前全世界艾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径;占全体艾滋病患感染原因比率的70——80%,这主要是因为它集合了精液、阴道分泌液(性行为)及血液(伤口)等多重感染之可能,所以更增加了它的危险性。
数据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如何避免感染艾滋病
1.坚持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为。
2.严禁吸*,不与他人共用注射器。
3.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用品。
5.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6.要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触,切断其传播途径。
4人性的黑暗面不能低估
我们自诩现在是个自由的年代,但是这难道就是我们追寻的自由吗?
我们总感觉艾滋好像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它离我们很近。
尤其是这些想要恶意传播的人,其实就隐藏在我们身边。
人性的黑暗面不能低估,恶的底线也不能被度量。
所以,必要的时候,该收敛的收敛,该拒绝的拒绝,该戴套的戴套。
不要羞于谈性,更不要谈性色变,在关键的时候,这些知识真的能救你一命。
性是美好的,但很多人在享受性的同时,却忽略了对艾滋病的预防措施。
请记住:如果与疑似艾滋病人发生了关系,24小时内医院买“阻断药”,可以有很大几率防止得艾滋病的。
避孕套可以大大降低,传染上性病或艾滋病的几率。
另外,还有很多感染艾滋病的人其实并不是通过性的。他们被生活所困去卖血,也有一些孩子从小就是。
他们是无辜的!我们也应该尊重艾滋病人,这个世界需要尊重和理解!
希望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学会爱自己。
生命只有一次,永远要记得保护好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别让痛苦与折磨伴随一生。
法条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3号)
第十二条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让这些人渣死的更快一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点赞是鼓励,分享是支持
猜你喜欢:
重庆勇救遇刺法官狱警经抢救无效牺牲一路走好致敬!
机构改革后,单位数额减少,编制大幅压缩,晋升机会如何变化?
据说是全国首位把“民警减负”落实到制度层面的公安局长
女记者遭“精准查房”:涉事副局长做检讨,民警被停职
看美国警察瞬间击毙持枪下车男子,反应,配合,素养
看沈阳交警教科书式执法,真牛气!真提气!真硬气!
沈阳公安,这枪开得漂亮!警察的本色,就应该这样
震撼宣传片!扫黑除恶,辽宁警方在行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