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把书眼
比诗眼
《兰亭序》(局部)里有二十个“之”字,千变万化,各具风姿
写诗注重“诗眼”,也即一首诗或一句诗中最精炼、出彩的字眼。如人之眼,特别传神,起到画龙点睛之效,使得全篇有声有色。又有“响字”之说,指诗中所用特别警策之字,含义与“诗眼”同。宋人论诗,格外强调善用“响字”,认为一句诗中有了“响字”,整首诗就活了。*山谷诗云:“拾遗句中有眼,彭泽意在无弦”。说的就是杜甫之诗,句中有“眼”。
钱钟书《谈艺录》摘录了不少宋人关于“诗眼”、“响字”的诗句及论述。有的认为七言诗第五字要响,如“返照入江翻石壁,归云拥树失山村”。“翻”、“失”是响字。五言诗第三字要响,如“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浮”、“落”是响字。所谓响者,致力处也。有的认为每句中须有一两字响,响字乃妙指。如“身轻一鸟过”、“飞燕受风斜”,“过”、“斜”皆句中响字。有的认为作诗“工而哑,不如不必工而响。”“学者当先去其哑可也。”其实,所谓“眼”也好,“响”也好,说的都是作诗的炼字,一首好诗,必须有警句、有亮点。
诗有诗眼,那么,书法呢?书法是否有“书眼”?答案是肯定的,书法也有需要格外“致力处”,也有“书眼”或“响字”。
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当然需要整体效果,同样需要特别出色的行、字,这些能够引起欣赏者格外关注和激赏的行、字、笔画,不妨视为“书眼”。比如《兰亭序》里有20个“之”字(见上图),千变万化,各具风姿,我们固然不能就此而断言“之”就是《兰亭序》里写得最好的字,但许多欣赏者对此格外留意,格外服膺,单凭此一点,将其视为“书眼”之一,恐怕不为过。再比如前人对颜真卿和柳公权有“颜筋柳骨”之誉,颜真卿书法“藏锋含蓄,横细竖粗”,柳公权书法“均衡瘦劲,斩钉截铁”,那么,他们的这一用笔特征,是否可以视为“书眼”呢?如果颜真卿的字横与竖粗细均衡,如果柳公权的笔画丰腴肥润,恐怕就不是颜体和柳体了。
就草书,特别是狂草而言,书法家在书写时往往会注意将几个字写得特别狂放恣肆,成为全篇点睛之笔。王冬龄的狂草,有两个“招牌”动作,一是上挑,一是下拖,这固然是草书家的惯用动作,但王冬龄则将其发挥到极致,成为他的草书艺术的标志性写法。这些字,格外显眼,可谓“书眼”。
其实,每位书法家都有自己特别擅长表现的“拿手好戏”,这些“拿手好戏”发挥得恰到好处,就是“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