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的疑惑
征地补偿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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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爸是李刚”、挖煤矿、福利彩票中了头奖之外,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人一夜暴富的,大概就是征地补偿了。
并不是所有征地补偿都能致富,这要看区域。房地产价格高的地区,征地补偿的价码相对就高,而且高得简直离谱。
关于这一点,我在温州,或多或少知情,单位有几个同事就是这么暴富的。他们家的土地被征用,搞房地产开发,有个同事家里一下子分到8套房子,另一个同事分到价值上千万的店铺和房子。更为离谱的是,温州另外一个地方搞征地,有一户家庭分到了十几套房子——想想温州的房价,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天文数字;据说这户人家嫁女儿,嫁妆是五套房子,上千万的嫁妆,娶他们家女儿的人有福了。
我不是仇富者。我只是觉得不合理。按照规范来想象,我需要知道的是,这么多的征地补偿,是不是征税了?在国外,这需要征收大额的税收。而且我们知道,开矿、福利彩票,都要征税的。
另外一个不合理的地方在于,一方面说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收益应该惠及大多数人才对,但另一方面土地开发商和土地使用者却获得如此巨额的收益——当然*府也有收益——大多数收益被纳入了私人腰包,富了少数人,这是不是财富分配的不公?是不是税收*策的失误?如果这样,为什么不通过抑制房价,让更多的人受惠?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让我感到不安的一点是:那些通过征地获得巨额回报的家庭,他们和他们的后代依赖地产、租金几乎都可以不劳而获,这是不是会导致这批人成为不事生产者?成为社会的寄生虫?我们知道,一个社会要发展,要具备活力,需要社会成员共同投入生产、创造、创业,成为社会的贡献者。但是,财富的集中,却让一大批人成为社会无需付出和贡献的食利者,这批人对于社会的贡献和价值无形之中被削弱了。
这样好吗?这当然不好,这其实是人种的退化。你想象一下,当一批人在企业、单位里为社会作奉献,另一批人却游手好闲、衣食无忧,这样的情况合理吗?
在欧美,子女成年以后父母就不再为他们负担生活,开始了独立的打拼,形成了自食其力的习惯,而且,富豪的财产大部分都投入了慈善事业,只有极少部分成为遗产。但在我国,财产是用来继承的,造就了大批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富二代、官二代。两相对比,我们就可以得出那种安排和制度更为合理的结论。是的,前者的安排,能够让每位社会成员都保持了活力、创造力和贡献力,这也是真个社会保持活力的根源;后者的安排,不利于形成社会的中产阶级,也不利于富二代和官二代对于社会的贡献力,换句话说,它造成了财富、人员的板结和较低的质量。
我认为,我国的经济实力可能被远远高估了,因为我既看不到财富合理的分配制度,也看不到经济里面创新和高端的成分,我甚至很少看到道德的成分——有很多经济效益的产生,是以牺牲环境、他人利益、高耗能、不可再生、破坏道德的代价换来的,这样的经济能是好的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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