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墙体画窗”岂能一抹了之
青岛市宜昌路的一处经适房昨天成了络热点。有友说,该楼盘靠近宜昌路一侧的三座楼体上,整齐地画了很多窗户。青岛市*府办昨晚通报,已责令建设单位整改。(10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在经适房墙体上画窗,想让人不浮想联翩都难。由此遭到友的吐嘈和调侃,也就见怪不怪了。好的是,青岛方面已证实,外墙上“画窗”,并不是设计有问题,更不是建设有缺陷。而更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已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所谓“整改”,其实很简单,用涂料再在“画窗”上一抹,也就大功告成万事大吉了。也就是说,抹去墙上的“画窗”,要比“画窗”容易得多,也简单得多。可是,墙上的“画窗”可以轻易抹去,而留在人们心中的“画窗”能轻易抹去吗? 早在6月12日,就有友在人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此事。 7月3日,青岛市*务服务办公室曾回复,在2、3、4号楼楼梯间北立面外墙上做装饰性外窗涂饰,是为了达到立面装饰性效果。从中表明,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装饰性外窗”的不妥,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把“画窗”当回事,甚至还以“达到立面装饰性效果”自吹自擂,那里还有一点要整改的意思。 这次,在“画窗”遭遇友围观后,青岛市*府办再次解释,这些装饰性外墙窗户 “符合规范要求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并且在回应中承认“画窗”是画蛇添足。可是,却始终没有承认“画窗”是错误的。而可狠的是,把“画窗”的推给了“社会的误解”。 还有,“丰富外墙形式”,可以有许多方法和手段,而偏偏在经适房的外墙上“画窗”,其设计的指导思想和意图是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丰富外墙形式”这么简单?再说,“画窗”是如何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审批的依据又是什么?也不可能是“把关不严”这么简单吧?为此,“符合规范要求”又从何谈起? 在经适房外墙上“画窗”,虽然存在许多“偶然”,但是,也反映和曝露出许多“必然”。如,反映出经适房设计方案没有公示,更没有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曝露出对经适房建设的重视不够,存在做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反映出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一套及时和有效的纠错机制;更曝露出*府部门听不进群众的批评,更没有勇于承认错误和改正错误的勇气。而归根结蒂,还是“群众路线”发生了偏离。眼里没有群众,心中没有装着群众,才是发生“画窗”事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所以说,希望青岛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利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机会,好好挖一挖思想根源,好好查一查类似的问题和事件。只有心里永远装着群众,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画窗”事件才算是真正得到了“整改”。否则,今天抹去“画窗”,后天还可能去“画门”。 姚明胜
:姬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