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很多小伙伴问小编关于接种疫苗禁忌有关的问题!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接种...热心的小编找到了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需要的朋友了解一下哈!按照最新《黑龙江省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要求,以下人群可放心接种新冠疫苗: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mmHg,可以接种。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可以接种。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疫苗的问题。30、月经期可以接种。31、侏儒症可以接种。按照最新《黑龙江省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要求,患有以下症状人群请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待症状消失后方可接种: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6、诺如病*或其它病*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按照最新《黑龙江省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要求,以下人群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按照最新《黑龙江省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其它注意事项: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3、新冠病*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疫苗。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7、既往新冠肺炎病*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疫苗。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核酸及抗体检测。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哈尔滨市新冠病*疫苗特需接种门诊名单
为进一步筑牢健康防线,保障我市出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第二剂已到56天未种人员的新冠病*疫苗接种需求,哈尔滨市卫健委在各区、县(市)设立新冠病*疫苗特需接种门诊开展以上三类人群的预防接种服务,具体说明如下:一、出国人员适龄人群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特需门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后进行接种;二、外籍人士(特殊要求除外)适龄人群在“自愿申请、知情同意、费用自理、自担全责”的前提下,可前往所在辖区指定特需门诊进行接种;三、原则上第二剂疫苗的接种由原第一剂接种门诊负责,在疫苗短缺的情况下,且第二剂已到56天未种人员应尽快向特需门诊预约疫苗的接种,及时完成全程免疫。现将门诊信息公布如下:区、县(市)接种门诊名称接种时段(有新冠病*疫苗情况下)具体地址联系电话道里区建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道里区共乐西头道街2号-医院周二、周四、周五上午8:00-11:00道里区机场路号新冠疫苗接种门诊-84267南岗区哈尔滨第六十九中学校(哈西校区)接种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南岗区哈尔滨第六十九中学校(哈西校区)3号门-荣市社区建设站接种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南岗区河沟街40号-道外区火车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上午8:30-11:30、周三下午13:00-16:00道外区南棵头道街36号-平房区建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平房区哈南十五路与滨电路交口-医院周一至周日不定时松北区和谐路与松浦大道交口-香坊区医院红旗门诊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00香坊区红旗大街副-16号-呼兰区建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呼兰区萧乡明珠小区10号A楼6门-阿城区金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五、周日8:00-17:00阿城区牌路大街号-(白天)-(夜间)双城区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三、五8:30-15:00双城区和平大街号-尚志市纺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尚志市电力花园小区北侧-五常市五常镇卫生院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5:00五常市开发大街71号-依兰县五国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16:10依兰县中央大街号-方正县方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下午13:40-16:00医院南米(仁和名苑门市)-宾县宾州镇中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宾县宾州镇文化街建设小区A栋-巴彦县巴彦镇卫生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巴彦县巴彦镇西郊街-兴隆镇卫生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巴彦县兴隆镇文化委木兰县木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三、五上午8:00-11:00木兰县木兰镇建设街道-通河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16:30通河县通河镇人和大街号-延寿县延寿镇预防接种门诊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延寿县延寿镇西环北街8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