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发布十项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导读]2月12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乙二街(北区丙十一街-北区丙十三街)等十项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街(北区丙十一街-北区丙十三街)等十项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经技管【201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长度4464米,其中,
(1)乙二街(北区丙十一街-北区丙十三街)长度为720米,(2)乙二街(乙二路-北区丙三路)排水工程长度为316米,(3)北区丙十三街(甲一路-乙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度为853米,(4)规划路(102国道-乙二街)长度为570米,(5)北区丙十一街(北区丙十路-乙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度为395米,(6)北区丙九路(北区丙十二街-北区丙十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长度为370米、(7)北区丙十二街(北区丙十路-乙二街)道路排水工程长度为180米、(8)佛山大街排污干管(兴隆丙五路-兴北大路)长度为375米,(9)长春金隆豆业有限公司门前道路(洛阳路)拓宽工程长度为400米,(10)武汉路(长吉南线-新开河二路)道路拓宽工程长度为285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设计周期:招标工作完毕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应出具正式的施工图纸;
2.4
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城市道路、排水设计规范,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市*专业)乙级和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或市*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投标企业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设[2011]22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书(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外阜投标单位需提供入吉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到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商务510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4年3月5日
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路6188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务大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吉林省建设信息、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亚经贸新闻报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谢
辉
电话:0431-84653201、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
会
电
话:
0431-85832429
传真:0431
8583248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