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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壑难填终成囚711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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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壑难填终成囚


2014年5月的一天,广安市“安辑廉线”发布了“前锋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原主任李贵田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信息。让前锋这个刚成立一年的新区舆论炸开了锅。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李贵田成为前锋区成立以来首位落马的正科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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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前锋区纪委对李贵田涉嫌受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李贵田在担任观阁镇原*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和索要现金46.5万元。与已婚女职工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非婚生育一子,严重违反社会道德。2014年5月李贵田被移送司法机关。2014年7月李贵田被开除*籍。2014年12月经前锋区人民*府批准,给予李贵田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9月,李贵田被前锋区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2014年12月,李贵田被前锋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六个月。


说起李贵田,在他的老家前锋镇很多干部群众都为之惋惜。他在前锋工作期间,可以说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可就是这么一位勤劳敬业的干部怎么会在一夜之间成为众人所不齿的贪官蛀虫呢?纵观李贵田的人生轨迹,从寒门学子“一跃龙门”,至勤奋努力“官运亨通”,到私欲膨胀“一发不可收拾”,以至迷失自我“身陷囹圄”,是他亲手毁灭了自己的家庭,是他的欲望葬送了自己奋斗了30余年的事业。


踏实肯干,“寒门学子”成长为乡镇骨干


李贵田出生在一个贫穷、落后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家里主要经济收入全靠家里的一亩三分地,父母辛勤劳作、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把5个兄弟姊妹拉扯长大。李贵田七岁开始在附近民办学校读书,那时的他吃不饱、穿不暖,身上的“每一分钱都不舍得花”,一分一厘地节俭生活熬完了高中。高中毕业后,18岁的李贵田和父母一起生活,在农村摸爬滚打两年多,种庄稼、打短工、当石匠、开拖拉机、做小买卖,当过村团支部书记。


1984年2月,命运眷顾了李贵田。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李贵田的人生轨迹迎来了春天,发生了转变。他参加了招聘干部考试,经过考试考核,成为了当时的得胜乡一名公职人员,跳出了“农门”,捧起了“铁饭碗”。对于这个农民家庭,无疑是天大的喜讯,用李贵田父亲的话来说,“这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初入仕途的李贵田,踏实肯干、兢兢业业,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很强,先后任司法助理员、会计辅导员、副乡长,长期身处农村一线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口碑好,各级组织充分认可。


1991年撤区并乡(原广安区),得胜乡并入前锋镇,成立得胜办事处,李贵田因表现优秀,任总支书记兼主任,仕途也随之一路平坦,先后任新桥乡*委副书记、前锋镇*委副书记,正如他自己所说,“主要负责*务工作,未与经济打交道,虽然业务多,但还是很舒心、很充实”。


私欲膨胀,“欲壑难填”让他走上不归路


2006年,因其工作表现出色,李贵田受到了组织的提拔重用,调任光辉乡后仅用了短短的3个月,就从*委副书记主持乡*府工作到乡长、乡*委书记兼人大主席,直到2008年9月调往小城镇建设重镇观阁镇任“一把手”。在此期间,随着权力越来越大,私欲也在他心中暗自膨胀,进而堕落腐化。


在光辉乡工作期间,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乡上很多职工都常驻乡上,工作之余精神生活并不丰富,李贵田最终耐不住寂寞,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家庭道德抛之脑后,放松了自己的思想防线。2007年3月的一天夜晚,时任光辉乡*委书记的李贵田轻轻敲开了乡上一女职工的寝室大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闲时打打麻将,夜晚“窃玉偷香”,好不自在,自认享受着逍遥般的生活。李贵田的拒腐防线也随着他收取建筑商苏某的1万元好处费后出现裂缝而一发不可收拾。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李贵田出任观阁镇*委书记兼人大主席。观阁镇工程老板何某想承包沙石村的危房改造项目,由于工程进展不顺,何某便找到李贵田,请他帮忙协调。年底的一天,何某送给他5万元现金。后来在李贵田的帮助下,何某又得到了沙石村大水河公路硬化工程,李贵田以家里装修房子缺钱为名,向何某借款2万元,何某慷慨予之。尝到“甜头”的李贵田自此敞开了他贪婪腐朽的大门,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2009年,借着房地产市场活跃的东风,经广安区委区*府研究,形成了开发建设观阁镇棚户区居民房的会议纪要,各路开发商也迅速盯上了这块小城镇开发建设的“肥肉”,李贵田的“钱途”也随之源源不断,胃口也越来越大。


据调查了解,李贵田在此期间收钱的方式花样百出,既有开发商以帮忙协调、介绍的名义自己主动“进贡”,也有他本人以各种名义伸手要钱、“借钱”,更有“一分钱不出”的入干股方式分红,可以说是无所不及、贪得无厌。


房地产开发商龙某在2005年取得观阁镇大水河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碍于各种原因一直未能进场。2008年李贵田刚上任期间便以缺钱的名义向龙某无收据借款1.5万元,而后龙某乘此机会与李贵田搭上了关系,便“顺理成章”地找到李贵田帮忙协调,并分两次送给了李贵田现金9万元。


2009年6-7月间,2010年7-8月间,2011年底,观阁镇南街棚户区改造工程老板蒋某分三次送给李贵田现金20万元。2010年3-4月间,观阁镇从事场镇建设工程的老板叶某,为感谢李贵田在工程款项拨付、验收等方面的帮助,送给李贵田现金3万元。2011年春节前,观阁镇从事危房改建工程的老板赵某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李贵田现金6万元……至此,李贵田已堕入深渊、无法自拔。


悔之晚矣,“镣铐铁窗”伴他渡过迟暮之年


由于李贵田与女职工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了两个家庭的不幸,该女职工和他于2010年、2012年分别离婚。此后二人非婚生子,逐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而分开,李贵田只得与91岁的老母租房度日。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家庭的破裂只是李贵田“噩梦”的开始。2014年5月,前锋区纪委对李贵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人生没有后悔路,只有行得正才能走得稳。正如李贵田在自己的忏悔书《我的人生路》中的自述所说:“今天的问题,完全是自食其果,责任在自己……在这里已清醒地认识到不廉洁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我为自己造成的这一切感到十分痛苦,若追究刑事责任,母亲怎么办?”“今天由于自己的不自重,造成两个家庭的破裂。我只有含泪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贵田的人生路是曲折坎坷的,这样的坎坷成就了他勤于奋斗、务实进取的性格,却无法警醒他内心的贪婪欲望,迷茫在了漫无止境的贪欲之中,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身陷囹圄,面对冰冷的铁窗含泪自悔的下场,可以说是痛不欲生、悔之晚矣,着实令人惋惜和心痛。


(作者单位:前锋区纪委)


本栏责任编辑:刘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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